“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特色的雄安建筑设计竞赛”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19日
主办单位
中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中国建筑学会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
雄安新区规划研究中心
雄安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
协办单位
《建筑技艺》杂志社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评论分会
竞赛背景

    为落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要求,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建筑的语言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主办,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研究中心、雄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办的“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国特色的雄安建筑设计竞赛”正式启动,并于2020年1月17日00:00正式开启公开报名通道,欢迎国内外优秀建筑设计团体、建筑师积极参与。

    根据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聚焦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按照“中西合璧、以中为主、古今交融”的建筑风貌要求,创造历史、追求艺术,通过公开设计竞赛的方式,广泛调动国内外专业设计力量,鼓励公众参与,凝聚各方智慧,力争选拔出具有浓郁中国特色的优秀建筑设计作品,塑造新区中华风范、淀泊风光、创新风尚的城市风貌,和融于自然、端正大气的整体景观特色。 

竞赛方式

    公开竞赛。按照设计范围、设计深度和成果提交内容等的不同要求,竞赛分为专业组和公众组:专业组需达到建筑方案设计深度要求,公众组以体现创意为主。

竞赛范围

    本次设计立足于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需求,设计范围选取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内主要建筑类型的代表性地块,分为居住及社区配套类、综合办公类、商业服务类、高等院校与科研类、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市政配套类六种设计类型,共计约15个设计任务街坊。(详见网站竞赛任务书)。

(一)专业组
每个设计团队应至少选择六类建筑中的一类组合(即两类建筑,仅从指定组合类型中选择),每一类建筑至少选择一个选址展开设计,在此基础上,可额外选择其它任意数量、任意类别建筑及相应选址展开设计。
指定类型为:1.综合办公类+商业服务类;2.居住及社区配套类+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类;3.高等院校与科研类+市政配套类。
(二)公众组
选择六类建筑中的至少一类建筑,该类别中的至少一个选址展开方案设计。
参赛资格
(一)专业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计机构须具有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港澳台地区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应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团队成员须为同一法人机构,但同一法人机构可以有多个团队报名,每一个团队均需满足专业组设计范围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指在中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设计机构须具有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二)公开组
参赛者可以机构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作品组数不限,每组参赛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单位)。
征稿时间

    预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1日24:00(北京时间)

    初评截稿时间:2020年2月23日24:00(北京时间)

    终评截稿时间:2020年3月20日24:00(北京时间)

    (注:初评成果仅需提供建筑阶段性概念方案,不多于2张A0横版;入围者需提交最终深化成果,以2张A0横版表达,专业组每个项目还需提供一个模型+1个A3横版文本)

奖项设置
 (一)专业组
1. 经过“网络初评+现场初评+现场终评”三个阶段的评审,遴选出专业组奖项(共6个类型,总计66个)。
2.奖项及奖金(均为税前):
一等奖(6个):80万元/个
二等奖(12个):35万元/个
三等奖(18个):15万元/个
入围奖(30个):5万元/个
(二)公众组
1. 经过“网络初评+现场初评+现场终评”三个阶段的评审,遴选出公众组奖项(共6个类型,总计66个)。
2.奖项及奖金(均为税前):
一等奖(6个):20万元/个
二等奖(12个):12万元/个
三等奖(18个):8万元/个
入围奖(30个):1万元/个
注:(1)大赛还将评出人气奖6项(每个人气奖税前3万元人民币,参照公众投票结果)和特别贡献奖(奖励对组织报奖参赛有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若干。
(2)专业组一二等奖获奖者现场终评时须进行答辩,决出最终名次,后续还将得到终评专家的指导,提炼总结关于中国特色雄安建筑设计思想。
(3)本项目奖金总额不变,组委会有权根据最终设计成果提交情况和评审结果,调整奖金额度及数量。专业组、公众组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其他条款
1.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专业组与公众组竞赛活动中的所有评审全程均由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完成。
2.凡专业组入围机构与公众组获奖机构及个人的参赛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其全部著作权归竞赛主办方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3.本次专业组与公众组竞赛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4.参赛机构所获的奖金的税金(含中国境内、外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在竞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应征申请机构/个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6.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拥有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7.本次竞赛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联系方式


    电话: 010-57368780,13051361832;010-57368798,18610687469

    邮箱:xionganadc@163.com